“昔者庄周梦为胡蝶,栩栩然胡蝶也,自喻适志与!不知周也。俄然觉,则蘧蘧然周也。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,胡蝶之梦为周与?周与胡蝶,则必有分矣。此之谓物化。”(战国·庄周《庄子·齐物论》
后人据此提炼出“庄周梦蝶”这则成语。
《庄子·齐物论》中说,有一天,庄周在草地上睡觉,做了一个梦。他在睡梦中觉得自已变成了一只蝴蝶,蝴蝶在空中翩翩然飞舞着,四处游荡,快乐得忘记了自已本来的样子,也忘了自已是由庄周变化而成的。过了一会儿,庄周忽然醒了过来,但是梦境还清晰地印在他的脑海里。他起身看了看自已,又想了想梦中的事情,一时间有些迷惘。他竟然弄不清自已到底是庄周还是蝴蝶了。究竟是他在自已的梦中变成了蝴蝶,还是蝴蝶在它的梦中变成了庄周?
竟然分不清哪一个是真的。这件事让庄周很有感触,他觉得,有时人生中的梦境和真实的生活是很难区分开的。梦境有时会给人一种真实的感受,而在真实的生活中也会让人有身在梦中的感觉。
庄周认为,世间万物就是这样不断变化着的,人生也是这样不停变幻着的,没有什么是永恒不变的。
——
所以,庄周梦蝶,还是蝶梦庄周?
“这里是哪里?兰州拉面?我在大街上?”
周睁开眼睛,看着面前的兰州拉面招牌。
失去意识前,他应该是在公寓的床上,换句话说,他应该是睡着了才对,但为什么现在他会出现在街道上?他怀疑这一切的真实性,但环顾四周后,他意识到,这确实是假的,
“这不是我今天来的地方吗?为什么这些人都不动?静止住了?”周很疑惑,他到底为什么会在这里,或者说为什么会梦到这里?
他走过静止的人群,在他们面前挥手试探反应,可没有人能动,就连鸽子也保持着飞起的姿态冻结在路灯上,红绿灯停止闪烁,他也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。他没有任何道理的被困在这里。
“自已吓自已的噩梦,还是说?”停下思索片刻,
“第一天没做梦,去了海洋水族馆,咖啡馆,公寓。排除
第二天没做梦,去了学校,咖啡馆,公寓。排除
第三天没做梦,只去了学校,公寓。排除
只有第四天,博物馆跟美术馆。二选一。”
排除掉一切不可能,之后,最有可能的就是。
然后周突然想到了什么,转头找准方向,然后开始狂奔,这条街上没有行人,没有车辆,没有任何障碍物,他可以肆意的奔跑在宽阔的马路上,他知道他要去哪,他知道为什么自已为什么会来到这里了。
一定一定就是那里。
“呼,是这里没错吧。”周扶着膝盖调整呼吸,明明很累,居然一滴汗水都没流。抬头看向对面,他的直觉告诉他,绝对,就是这个地方搞的鬼。
【英国国家美术馆】
周一步一步的踏上台阶,在这静止的世界里,他就像一条畅游的鱼。没有任何阻力,没有任何的拘束,他离真相越来越近了。让我来抓住你吧。
他看向莫奈的《睡莲》,还是那么美,但他的目标不是这幅画,因为他想起来了,一切的一切,应该是那一幅画。是因为……梵高。
周越过鲜艳的《向日葵》直奔本应该是空白的墙面,慢慢的靠近下,一幅画显现出来,那是《长草地与蝴蝶》。
在这幅画的面前,坐着一个人,他坐在距离画两米远,正竖起画笔对着《长草地与蝴蝶》临摹,他画的很专心,以至于有一个人在他身后都没察觉,或者说,他已经知道有个人在身后了。
周看向他的画面,临摹的很好,很漂亮,甚至颜色上比梵高的画更加的绚丽。但这应该不是临摹,准确的说,这才是这幅画原本的样子。
“抓到你了。”
(因为颜料会随着时间流逝而褪色,大部分的画都会有褪色的情况,特别是梵高的画作。)
“你来了。”说着他并没有转过身,只是放下画笔,退后两步,欣赏的自已刚刚完成的画作。
周并没有直接回答他,紧盯着他的后背说:“所以,我们两个之中到底,谁才是那只蝴蝶?”
文森特·威廉·梵高在圣保罗疗养院治疗精神疾病时最后的两幅画作之一,《长草地与蝴蝶》,而周清楚的记得清清楚楚
2023年,上海博物馆和英国国家美术馆合作的【从波提切到梵高】的画展活动中
在上海展出的画作里其中就有一幅是
文森特·威廉·梵高的《长草地与蝴蝶》
为什么自已没反应过来呢?那幅画自已曾亲眼见过,而这次来到这,居然没发现这张画,那是因为它被藏了起来,2010年的它就应该在这里才对,找不到的原因就是被面前的这个人藏了起来。
对面的人慢慢转过身来,他的脸跟周,一模一样。
他再次开口“你觉得你该叫我什么?周,还是蝴蝶?”
这还真挺吓人的,周感觉像在照镜子。
……
“对着自已的脸叫蝴蝶总有些怪异,那就叫你庄吧,毕竟我们这个样子,像极了典故里的庄周梦蝶。”周镇定的直视它那双绿色的眼睛。
“哈哈,庄?随你,作为你发现问题所在的奖励,想问点什么?”庄似乎对这个名字有些不屑,它相信的自已能掌握全局,像要给予恩赐一样,批准周向他发问。
“你为什么故意挑明了呢?你本来可以瞒我一辈子的吧。”
“……”庄沉默了,它用诧异的眼光看着周。
“你真的不知道?你的脑子创造的东西有多么麻烦吗?”
“什么...意思?这一切不都是你的手笔吗?什么叫我创造的?”周不明白,什么叫,我的脑子创造的?
“我只能从你的记忆里创造你想见的东西,但我没想到,你的记忆居然那么特别,以至于我不能让你们相见,不然以你的性格,世界要不了多久就会崩塌。”
庄不知道从哪里拖来一把椅子,坐在上面,开始自顾自的讲了起来
“你其实说错了,我不是蝴蝶,我是一只蛾,我在1889年就死了,死在梵高手里,我留在了他在疗养院画的最后一幅画里,我喜欢这幅画,阳光明媚下的草地,还有着蝴蝶,明明大家都是差不多的,但它们就能在日光下被人赞美,而我却被梵高杀死做了标本。当然他也画过我,不过我觉得太丑了,不喜欢,那幅画留在了荷兰,而我就留在这里。再之后就是他离开疗养院后没多久就死去了,我就被卖来卖去,最后来到了这里,再然后遇到了你。”
听到这,周瞪大眼睛,“你是《大孔雀蛾》!!”
其实也叫大夜孔雀眼,一种欧洲最大的夜蛾。
“画也能活过来?真玄幻了是吧。”
“准确的说,是死了的画……”庄抬头看向周身后,梵高的《向日葵》就在那里“这个世界的画作,只有死了的画师才收录的,这是由画创造的世界,还活着的画师,在这个世界不会有记录。”
“……”哥们,有点离谱了。这我怎么接啊。不对,那我是不是跟丽塔安利过一个这世界不存在的人啊。
——
(1889 年 5 月,文森特写信给他的兄弟提奥说:“昨天我在那里画了一只非常大的、相当罕见的夜蛾,它被称为死神的头,它的颜色令人惊讶地与众不同:黑色、灰色、白色、阴影,并带有胭脂红的闪光或隐约倾向于橄榄绿;它非常大。为了画它,我必须杀死它,那将是一种耻辱,因为这只动物太漂亮了。后来,他决定用他的画作为模型来画飞蛾。梵高称它为“死亡的头蛾”,并在其身体背面描绘了一种头骨。然而,它实际上是一种巨大的孔雀蛾——一种只有条纹的物种。)
大孔雀蛾的生命周期只有短暂的两三天,在这短暂的时间里,它们以最绚烂的方式展示了自已的美丽和生命的力量。在黑暗的夜晚,它们翩翩起舞,用优雅的舞姿吸引异性,繁衍后代。即使生命短暂,也不愿辜负这美好的时光。
——
“我其实是在保护你,你相信吗?”庄把椅子靠背旋转到前面,双手撑着。
周苦笑一声,带着讽刺的口吻“保护我?是指绑架我进入一个陌生的世界?”
“你已经死了。”庄一字一顿的说出了让周大脑空白的话。他并没有停下来,继续说。
“你现在活的这个世界,有着自已的规律,你虽然能幻想出这些条件,但不代表你能随意去改变,别去触碰世界线,别去死第二次,这是我留给你的忠告。”
周愣住了。是的,他知道的,如果没能成为大家口中的天才,自已应该就会去抱椎名真白跟丽塔的大腿了,他太了解了后面的剧情了,能接触到自已喜爱的作品里的人物,怎么可能克制住。
“你的意思是,因为我的记忆,让这个世界多出了很多人的故事,但是我不能去拨动,否则……”
“否则就会死。”庄替周补充了这句话。
“你后面会遇到更多的人物,天啊,你的脑子真的有问题,怎么能想出那么多人物的。记忆越深刻,就越容易出现在你附近。”
庄认真的解释,“啊,人类真是麻烦透了。但你不能存在于主线中,你只能是环境色,你要学会藏色。”
庄不理解为什么人类的脑子这么奇怪,就像当初它停在梵高面前,让他绘画,他还是要掐死自已一样。
“我跟你说那么多,是因为,我也活在这个世界里,别给我整没了!!”庄终于全盘托出,为什么会现身的原因。
“我,我需要缓缓。”周之前的镇定荡然无存,他需要冷静下来思考,从哪里开始??
一个由画创造的世界里,多了一个陌生的灵魂,然后因为这灵魂的原因,世界变的不稳定,然后,一个长的跟自已一模一样但内心是个大扑棱蛾子的人说要保护我,不然我就会因为自已的任性,被世界抹杀?
“这个世界就是一个大型狗血连续剧。”周向庄伸手,后者很识趣的递来一把椅子。
现在两人面对面坐着,黑色的眼睛对上绿色的眼睛。
“所以,我以后要躲着远远的?”周沮丧的说。
庄气笑了,还好意思沮丧,没好气的说:“你什么时候这么幽默了,你躲得掉?才四天,我都差点没拦住,这还是你没兴趣接触的前提下。”
庄双手一摊,说道:“躲着远远倒不至于,准确的说是没什么用,毕竟是因为你的记忆生成的,不过,你只要按着原本的剧情走就好了,尽量不要去扭曲就好。”
“那现在除了椎名真白跟丽塔,还有其它人吗?”周小心翼翼的想试探一下庄的口风。
“有,但我不想说。”早就看出来了,小样,就不说。
“为什么?!”这种如同作者说新章节写出来了,但就不发出来的行为一样的恶劣啊。
“你绝对忍不住去找她的,所以,这叫防患于未然。让命运没办法抵挡的时候再见吧。”庄竖起一根手指,用着跟周一样的脸似笑非笑的说。
“那你得告诉我要多久,还有,她是谁?”周退一步,希望庄给点面子,哥们,能不能聊了。
“一个月内,不能告诉你是谁。”哼,想套我话,想得美咧。
“接下来,你会有我的指导,努力画画吧。起码成为梵高那种嘛。”庄托着下巴思索着。
“不是哥们?你也不怕闪了舌头,我怎么跟梵高比啊?”
“我画的比他差吗?”庄用手一指身后,刚刚画完的《草地上与蝴蝶》赝品版,甚至比原作还精彩。
“大佬救命。”周立刻膜拜大佬。
“好的,小弟。”庄露出得逞笑容。
接下来成为真正的“周”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