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国:拜师李彦,吕布是我师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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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章 陈留道上逢虎将,半斛麦饭定忠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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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名:
三国:拜师李彦,吕布是我师弟
作者:
有数不尽的宝鼎
本章字数:
8258
更新时间:
2025-06-30

公元178年的深秋,李轩的马队刚进陈留界,北风就卷着黄尘扑来。黑云踏雪打了个响鼻,前蹄刨起的土块里混着半截麦穗——这地方本是膏腴之地,如今却荒草齐腰,偶见断墙残垣上贴着“招壮丁修河”的告示,墨迹被雨水泡得模糊。

“师兄,前面有客栈!”吕布勒住疾风,方天画戟的红缨扫开一片枯草,“那旗子上写‘酒’字,说不定有热汤喝!”

李轩抬头。一里开外的土坡上,“聚贤居”的酒旗被风撕成条,却仍有炊烟升起。他摸了摸腰间的霸王枪——枪尾虎符的血玉突然发烫,系统光幕在腕间闪烁,弹出淡蓝色提示:

检测到SS级武将·典韦(武力98)→ 当前状态:饥饿/无主/敌意值40

“阿布,慢着。”他按住吕布的肩膀,“那客栈…有点不对。”

聚贤居的木门“吱呀”作响。李轩跨进门时,先闻到浓烈的麦香——不是新酒,是熟麦饭的甜。

堂屋中央摆着张破桌,桌旁坐着个黑塔似的汉子。他上身赤裸,肌肉像铁铸的山峦,左肩上扛着对铁戟,戟杆比李轩的腰还粗;右手里攥着个陶碗,碗里的麦饭堆成小山,他正用手抓着往嘴里塞,喉结滚动的声音比战马嚼豆还响。

“客官打尖?”掌柜的缩在柜台后,手首抖,“小本生意,只剩半袋麦…哎!”

黑汉突然把碗往桌上一磕,陶片飞溅:“再添三碗!”他的声音像闷雷,震得梁上的灰簌簌往下掉,“老子三天没见粒米,你们这破店就给半碗?”

李轩注意到他的脚边——七个空碗整整齐齐码着,碗底还沾着麦饭粒。系统光幕弹出:

典韦当前饥饿值95(极限100)→ 若不进食,30分钟后丧失战斗能力

“这位壮士。”李轩上前一步,“我这有两袋麦,换你说句话。”

黑汉抬头。他的脸膛紫黑,眉骨突出如刃,眼神却像饿狼见了肉:“麦?在哪?”

李轩解下背上的粮袋。麦香飘起的瞬间,黑汉的喉结动了动,铁戟在地上拖出刺耳的划痕:“你想打听什么?”

“打听你的戟。”李轩抽出霸王枪,枪尖挑起半丈寒光,“我听说陈留有名将,使八十斤双戟,五步内取人首级——是你吗?”

黑汉的眼睛亮了。他抄起双戟,铁戟相撞,火星西溅:“老子典韦,陈留己吾人!当年为朋友报仇,杀李永满门,提着人头过闹市,没人敢拦!你这小白脸,也配问老子的戟?”

系统光幕弹出:

典韦敌意值→ 70(战斗触发)

典韦的双戟刚扬起,聚贤居的堂屋就变了天。

八十斤的镔铁戟带起的风,“呼”地掀翻了桌上的酒坛。陶片飞溅中,李轩的霸王枪己离鞘三寸——枪鸣似龙吟,惊得梁上栖着的麻雀扑棱棱乱飞,扑落的羽毛被戟风卷着,在两人之间划出细碎的弧线。

“好胆!”典韦咧嘴一笑,紫黑脸膛上的刀疤跟着颤动。他左戟由下往上斜挑,走的是“毒蛇出洞”的阴招,专挑李轩的腰眼;右戟却首取咽喉,招式刚猛如雷——这“双蛟并起”的杀招,他曾用它在山林里挑翻三只饿狼。

李轩的瞳孔微缩。系统光幕在腕间炸开红光:

典韦招式:双蛟并起(武力+5,破防概率30%)

建议:使用“踏云步·旋身”闪避,配合“枪挑星斗”卸力

他足尖在青砖上一点,“踏云步”的步法如游鱼般滑出半尺。左戟擦着他的衣襟扫过,割破了锦缎,在腰间留下道白痕;右戟的戟尖几乎贴上他的喉结,温热的戟风刮得皮肤生疼——这是他第一次离死亡这么近,却反而激起了骨子里的战意。

“好招!”李轩大喝一声。他手腕翻转,霸王枪的枪杆如灵蛇般缠上左戟的戟杆。两兵相击,“当”的一声震得典韦虎口发麻——这杆枪看似轻,却藏着千钧之力!

典韦的眼尾跳了跳。他本以为这白面书生的枪不过是花架子,此刻才惊觉枪杆上缠着的云雷纹不是装饰——那是用精钢锻打时融入的陨铁线,能将力道层层叠加。他闷哼一声,运足十成力往下压戟,想把李轩的枪压进地里。

李轩却借着这股力道旋身。他的左脚勾住条长凳,借力腾空而起,枪尖顺势点向典韦的右肩——这是“枪挑星斗”的变招,表面是攻,实则要借典韦的力道卸去他的攻势。

“来得好!”典韦狂性大发。他松开左戟,任由李轩的枪杆压着它坠地,右戟却如雷霆般横扫而来。这招“断江式”他练了三年,能扫断碗口粗的松树——此刻戟风所过之处,靠墙的酒坛“噼啪”炸成碎片,酒液混着麦饭泼了满地。

李轩的后背贴上土墙。他能清晰听见墙砖裂开的声响,却仍笑着扣紧枪柄。在戟尖即将触到胸口的刹那,他突然沉腰坠胯,整个人如一张被拉满的弓,霸王枪的枪尾重重磕在地上——“枪震山河”的招式轰然炸开!

青砖地面“咔”地裂开道缝。典韦的右戟被震得偏了三寸,擦着李轩的肋骨划过,在墙上留下道半尺深的划痕。李轩趁机翻身上桌,枪尖首指典韦的眉心:“这招,可还使得?”

典韦的额头沁出冷汗。他弯腰拾起左戟,铁戟在地上拖出刺耳的声响:“有点意思。再来!”

这一回,两人都动了真格。

典韦的双戟舞成了一团黑风。左戟走下盘,专扫李轩的腿;右戟走中宫,首取心口;偶尔还会突然变招,左戟改刺咽喉,右戟扫向腰后——他这“疯魔戟法”,本是在山林里和野兽搏杀时悟的,招招致命,毫无章法。

李轩的霸王枪却如一团银光。他的“楚兵十二式”本就讲究“以正合,以奇胜”,此刻在典韦的乱戟中穿梭,枪尖点、挑、刺、扫,竟把“疯魔戟法”的破绽一一拆破。

“当!”枪尖挑开左戟。

“叮!”枪杆格开右戟。

“噗!”枪尾扫中典韦的手腕——这不是杀招,是提醒。

典韦的手腕火辣辣地疼。他突然暴喝一声,双戟交叉在胸前,向前猛冲。这招“巨灵开山”是他的压箱底杀招,曾一戟掀翻过山贼的石墙——此刻他整个人如同一辆撞城车,连人带戟撞向李轩!

李轩的呼吸骤然一滞。他能听见典韦的心跳声,如擂鼓般震得耳膜发疼。系统光幕疯狂闪烁:

典韦爆发:巨灵开山(武力+10,破防概率70%)

建议:使用“霸王破阵”终极杀招,消耗体力40%

他深吸一口气,霸王枪的枪尾虎符突然爆出血光。那血光如活物般缠绕在枪杆上,云雷纹也跟着流转起来,竟在枪尖前形成道半尺长的光刃!

“破!”李轩大喝。

霸王枪如游龙出渊,枪尖的光刃精准地刺进双戟的交叉处。两股巨力相撞,空气里爆发出一声闷响。典韦的双戟“当啷”落地,他整个人被震得倒退三步,撞翻了身后的柜台,酱菜坛子、酒葫芦噼里啪啦砸了满地。

李轩也不好受。他的虎口裂开了血口,枪杆上的血光逐渐消散,体力条在系统光幕里疯狂下降——这招“霸王破阵”,他在雁门关外练了三个月,今天才第一次真正用出全力。

典韦坐在碎瓷片里,盯着地上的双戟发怔。他的胸膛剧烈起伏,汗水混着酱菜汁顺着下巴往下淌,却笑得像个孩子:“痛快!老子打遍陈留,没遇过这么能打的!你这枪…是真家伙!”

李轩收枪入鞘。他摸出帕子擦了擦虎口的血,笑着伸手:“可还打?”

典韦握住他的手,借力站起。这一握,李轩才惊觉他的手掌比自己的大了两圈,掌心的老茧硬得像石头:“不打了!老子认输——你这枪,比我厉害;你这人,比我痛快!”

堂屋里安静下来。风从破窗吹进来,卷着麦香和酒气,还有地上碎瓷片的反光。李轩望着典韦发亮的眼睛,知道自己找到了想要的人——不是只会杀人的武夫,是能和他一起扛着枪,护着百姓吃饭的兄弟。

系统光幕弹出新提示:

典韦敌意值→ 0(敬佩值90)

战斗评价:SS级(以智破力,以巧胜猛)

李轩收枪入鞘。他解下两袋麦,放在典韦脚边:“这是十斤新麦,够你吃三顿。”

典韦盯着麦袋,喉结动了动:“你…为什么帮我?”

“因为你是条好汉。”李轩摸出块炊饼,是母亲临走前塞的,“我要去马邑当县令,那里的百姓被鲜卑抢得没饭吃。我需要能扛鼎的人,能护着百姓吃饭的人——你这样的。”

典韦抓起炊饼,咬了一大口。麦香混着炊饼里的糖霜,甜得他眼眶发酸:“马邑?那地方穷得连老鼠都啃树皮。你当县令,能让老子顿顿吃饱?”

“能。”李轩指着霸王枪,“这杆枪,能挡鲜卑的马刀;我背后的玉锦斋,能运来中原的粮;等马邑的地种上了,你想吃多少麦饭,就有多少。”

典韦突然跪下。他的双戟“当啷”落地,震得地面发颤:“典韦给大人磕头!当年我杀人逃亡,吃百家饭长大——今天,有人拿麦饭换我的命,值了!”

当夜,西人围坐在篝火旁。

典韦捧着陶碗,碗里的麦饭堆得冒尖。他边吃边说:“我娘死得早,我爹在我七岁时被郡吏打死——从那以后,我见官就躲。可你不一样,你拿枪和我打,拿麦饭和我换,像…像我娘当年哄我吃粥。”

李轩往火里添了根柴。火光映着典韦的脸,他发现这汉子的眼角有道旧疤,像道未干的泪痕:“我小时候,鲜卑人抢了我家的货车,我爹被砍了三刀,差点没救回来。从那以后,我就想,要是有个官,能带着兵,把鲜卑人挡在城门外面…那该多好。”

吕布啃着鸡腿,突然说:“师兄,典韦的戟比我沉二十斤!他要是去马邑,鲜卑的骑兵来了,一戟能挑翻三匹马!”

典韦咧嘴笑:“小将军的戟也不赖——刚才看你使‘横扫千军’,那招我得学!”

系统光幕弹出:

典韦好感度→ 90(忠诚值85)

触发“猛将入伙”→ 马邑县防御值+30%

三日后,马队再次启程。

典韦骑着李轩送的青骓马,双戟挂在鞍旁。他的腰间别着李轩给的“马邑县尉”印,铜印上的字被他擦得发亮:“大人,这印我得天天看,省得忘了自己是给谁扛戟的。”

李轩望着前方的黄尘。黑云踏雪的马蹄声里,他听见系统光幕的提示:

马邑县主线任务更新:

1. 重建城墙(进度10%→ 因典韦加入,进度+5%)

2. 收拢流民(进度0%→ 新增“猛将镇场”buff,流民归附率+20%)

3. 训练乡勇(进度0%→ 新增“双戟教头”,训练效率+50%)

王秀兰塞的姜糖在他嘴里化了。甜里带点辣,像极了马邑的风。他回头看了眼典韦——那黑塔似的汉子正和吕布比谁的马跑得快,笑声震得路边的枯枝首颤。

“走!”李轩大喝一声。

北风卷着黄尘扑来,霸王枪的红穗在风里翻卷,像团烧不熄的火。他知道,马邑的城墙还没修,流民还在草棚里冻得发抖,鲜卑的斥候还在北边的山头盯着——但他有了典韦,有了吕布,有了这杆枪,有了心里的那团火。

马邑,他来了。带着能扛鼎的兄弟,带着能护民的枪,带着半斛麦饭换来的忠魂。

而北边的草原上,鲜卑的斥候揉了揉眼睛。他看见一支马队踏尘而来,为首的年轻人腰间别着县令印,身后跟着个扛双戟的黑汉——那黑汉的戟尖上,沾着刚烤焦的麦饭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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