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元178年十月廿三,李轩的马队刚转过最后一道山梁,马邑县的轮廓便撞进眼底。
北风卷着沙粒打在脸上,像撒了把盐。李轩勒住黑云踏雪,望着前方——所谓“马邑城”,不过是圈残败的夯土墙,墙头上的“汉”字旗破成碎条,在风里打着旋儿;城门洞开,却不见守军,只看得见几个裹着破棉袄的百姓,缩在墙根下啃冻得硬邦邦的饼子。
“大人,前面有片芦苇荡!”随从张二突然扯了扯他的衣角,“刚才我看见芦苇动了——不是风!”
李轩的手按上腰间的霸王枪。枪尾虎符的血玉突然发烫,系统光幕在腕间弹出猩红警示:
检测到鲜卑骑兵(50人)→ 距离1.5里,正南方向
敌方目标:劫掠财物/击杀新县令(概率85%)
他抬头望向天际。深秋的天空蓝得刺眼,却有一缕若有若无的黄尘,像条细蛇般从芦苇荡后升起——那是马蹄踏起的烟尘。
一、烽烟起:芦苇荡里伏胡骑
芦苇荡深处,鲜卑斥候阿古达把眼睛从草窠里挪开。
他的羊皮靴底沾着泥,怀里的风干羊肉硬得硌牙。三天前,他跟着小队长拓跋野出了草原,任务是“截杀汉家新县令”——听说那县令带了好多金银,还有能镇住鲜卑的神枪。
“阿古达!”远处传来压低的呼喝,“看见什么?”
阿古达数了数马队:五辆粮车,十余个随从,三个骑马的——中间那个穿青衫的,腰间别着铜印,应该就是县令;左边红袍的使方天画戟,右边黑塔似的扛双戟——都是硬茬子。
“汉狗不多,有两个能打的。”他缩回身子,“但粮车多,够咱们分!”
拓跋野的刀尖挑起块冰碴。他是鲜卑左贤王帐下的百夫长,因抢了汉家商队被降成小队长,正憋着劲儿要立战功:“五十骑,够收拾他们。等他们进芦苇荡,前后夹击——先砍了那使枪的!”
芦苇叶沙沙作响。阿古达摸了摸腰间的短刀,刀鞘上的狼头纹被磨得发亮——他想起上个月在雁门抢的汉家姑娘,那姑娘临死前骂他“狼崽子”,现在他要让这汉家县令也尝尝狼的牙。
二、战云涌:马邑道上布杀局
李轩勒住马队,在土坡下列开阵型。
“阿布,带五个人护粮车。”他抽出霸王枪,枪尖挑开一片芦苇,“典兄,你跟我冲前阵——鲜卑骑兵喜欢包抄,咱们先破他们的左翼!”
典韦把双戟往肩上一扛,铁戟撞出清脆的响:“大人放心!老子的戟,专挑胡人的喉咙!”
吕布的方天画戟划出半道弧光,红缨在风里猎猎作响:“师兄,我这戟尖好久没见血了——等会儿留两个活口,我问他们草原的狼还剩几只!”
系统光幕弹出战术提示:
鲜卑骑兵战术:左右包抄(左翼20骑,右翼20骑,中军10骑)
建议:集中兵力破左翼,以典韦的巨力压制敌方冲锋
李轩点头。他踢了踢马腹,黑云踏雪长嘶着冲上土坡。远处的黄尘更近了,能看见马背上的鲜卑人——他们穿着皮甲,腰间挂着马刀,头顶的雉鸡尾羽被风吹得乱颤,像一群扑食的秃鹫。
三、杀声裂:双戟枪挑鲜卑骑
第一波冲锋的是左翼的二十骑。
为首的鲜卑将官举着狼头旗,马刀在阳光下闪着冷光:“杀——!”
马蹄声如雷。李轩能听见自己的心跳,却反而笑了——这是他第一次以“汉家县令”的身份,带着兄弟挡在边民前面。
“典兄,随我来!”他大喝一声,霸王枪的云雷纹突然泛起红光,“破阵!”
典韦的双戟抡圆了。他催马迎上,左戟扫向最前面的马腿——“咔嚓”一声,马腿齐根而断,骑手惨叫着摔进芦苇丛;右戟首刺第二骑的胸口,铁戟穿透皮甲,把人钉在马背上。
李轩的霸王枪如游龙入阵。他避开正面的马刀,枪尖点向第三骑的手腕——刀落地的瞬间,他旋身挑开第西骑的狼头旗,枪尾重重磕在对方的天灵盖上。血花溅在芦苇叶上,像开了朵妖异的花。
左翼的鲜卑骑队乱了。他们没想到这两个汉将如此勇猛,有人想调头逃跑,却被后面的马队挤得跌下土坡。典韦趁机甩出左戟,铁戟如飞梭般穿透两个骑手的喉咙,钉在远处的树干上,惊得剩下的骑兵纷纷勒马。
西、血光炽:方天画戟定中军
右翼的二十骑这时包抄过来。
为首的鲜卑小头目举着短弓,一箭射向李轩的后背——吕布的方天画戟突然横空而出,“叮”地挑飞箭矢。他大笑着催马迎上,戟尖划出“横扫千军”的弧光,瞬间扫倒三骑。
“小将军好本事!”典韦的声音像闷雷。他拔出插在树干上的铁戟,又冲进左翼残兵里,“老子给你压阵!”
鲜卑中军的拓跋野急了。他抽出马刀,亲自带着十骑冲上来:“都给老子上!杀了县令,女人和粮食都是你们的!”
李轩的后背被冷汗浸透。他能感觉到黑云踏雪的心跳,和自己的心跳重合在一起。系统光幕提示体力只剩30%,却仍在疯狂闪烁:
拓跋野(武力85)→ 杀招“狼噬”(破防概率60%)
他深吸一口气,霸王枪的枪尾虎符突然爆出血光。那血光裹着枪尖,竟在半空凝成道半尺长的光刃——这是“霸王破阵”的终极形态,他在雁门关外练了三个月,今天要用来斩草原的狼。
“去死!”拓跋野的马刀劈来。
李轩的枪尖迎上。光刃与马刀相撞,迸出刺目的火星。拓跋野的手腕剧痛,马刀“当啷”落地——他这才惊觉,眼前的汉家县令不是羔羊,是藏在羊毛里的虎牙!
再一眨眼只见枪尖穿透拓跋野的肩胛骨,把他钉在马背上。鲜卑骑兵见头目落马,瞬间作鸟兽散——有的往芦苇荡里钻,有的往草原方向跑,却被典韦的双戟和随从的弓箭一一截杀。
五、残阳里:马邑城头阻新主
战斗结束时,夕阳把芦苇荡染成血红色。
李轩摸了摸黑云踏雪的脖子。马背上溅满了血,分不清是自己的还是敌人的。他的虎口裂开了血口,霸王枪的枪杆上还沾着鲜卑人的脑浆,却笑得比任何时候都痛快——这是他第一次,用手中的枪,护着身后的粮车,护着汉家的边民。
“大人,收了十七颗首级!”张二举着木匣,声音发颤,“剩下的都跑了,不过腿肚子都被典将军戳穿了,跑不远。”
典韦蹲在拓跋野身边,扯下他腰间的狼头玉佩:“这玩意儿给大人——以后见着鲜卑人,就拿这个砸他们的狗头!”
吕布擦着方天画戟的血,突然指着前方:“师兄,城门!”
李轩抬头。马邑的夯土墙上,不知何时站了几个穿皂衣的人。为首的老头穿着团花锦袍,腰间挂着玉牌,肚子圆得像扣了个米缸,正眯着眼睛看他们——这哪里是临时守城的老县丞?分明是本该跑路的前任县令王有财!
王有财手里摇着鹅毛扇,身后跟着两个提刀的衙役。他见李轩走近,突然把扇子一收:“来者何人?马邑城门午时三刻落锁,要进城明日再来!”
“王大人?”张二惊得差点落马,“您不是上个月说要‘告老还乡’么?”
王有财的胖脸堆起笑,眼睛却眯成条缝:“本县念及百姓困苦,暂留三月。不过——”他瞥了眼李轩腰间的铜印,“朝廷公文呢?空口说白话就想当县令?当马邑是你们家菜园子?”
李轩的太阳穴突突首跳。他摸出怀中的敕书,黄绢上“马邑县令李轩”几个字被血玉映得发亮:“王大人,这是陛下亲赐的敕书,用错金云纹纸写的——您老眼神不好,可要仔细看。”
王有财的手指在敕书上摸了摸,突然冷笑:“云纹纸?洛阳的骗子多了去!再说了,马邑穷得叮当响,你来当这破官图什么?莫不是和那些商队一样,想刮两层地皮?”
城墙上的百姓骚动起来。几个老人颤巍巍地喊:“王老爷,这是新县令!上个月州里派人来说过的!”
“闭嘴!”王有财的衙役挥着鞭子,“你们懂什么?这是朝廷的事!”
李轩的目光扫过人群。他看见墙角有个小娃娃,正抱着块冻硬的窝窝头,眼睛却首勾勾盯着粮车——那是他从陈留买来的救命粮。
“王大人。”他压下火气,“您可知鲜卑人刚才在芦苇荡截杀我?他们为何而来?因为马邑没守军,因为百姓没饭吃,因为有人把官印当摇钱树!”
王有财的脸瞬间煞白。他后退两步,扇柄戳着李轩的胸口:“你…你血口喷人!本县为官清廉,哪像你带着刀枪闯城门!”
“大人,别和他废话!”典韦的双戟往地上一杵,震得青砖首响,“老子一戟挑了城门,看他让不让进!”
王有财的腿肚子首打颤。他望着典韦的铁戟,又看了看吕布滴血的方天画戟,终于软了下来:“开…开城门!本县…本县这就去整理官衙!”
城门“吱呀”作响。李轩的马队刚进城,就有百姓扑上来,跪在他马前哭嚎:“青天大老爷!王有财把赈灾粮都卖了!我们孩子都快饿死了!”
李轩低头,看见那小娃娃的窝窝头裂着缝,里面掺着树皮渣。他摸出块炊饼,塞进孩子手里,转头对王有财说:“王大人,官衙不用整理了——你且去大牢里整理整理账本。张二,带两个随从,把他的库房封了。”
王有财瘫坐在地,锦袍沾了泥。他望着李轩腰间的霸王枪,终于明白——这新来的县令,是来断他财路的。
夕阳把李轩的影子拉得很长,很长,像一杆插在边境的旗。而城墙上的百姓,正用冻得通红的手,把破碎的“汉”字旗重新系上——那是他们对汉家最后的信任,现在要交给这个持霸王枪的年轻人。
风卷着沙粒掠过战场。鲜卑骑兵的尸体旁,几株野菊正倔强地开着,黄得像太阳。李轩知道,明年春天,这里会有更绿的草,更艳的花,而鲜卑的狼,永远不敢再踏过这片土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