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照匡氏文化发展基金会
章 程
第一条:成立“基金会”的意义宗旨
建立“日照匡氏文化发展基金会”,首先得到了我族各界贤达和热心族人的支持,为振兴匡氏家族,凝聚日照族人血脉亲情,进而团结中华族众,帮助族人寻根问祖,了解家族历史与发展,增进族众的交流与合作,筹措资金,提供经济支持,成立“基金会”。
第二条、“基金会”基金主要来源
1、主要是这次续谱的过程中,族内知名贤士和广大热心族人的捐助,印刷族谱和制作族训看盘后的节余款项;
2、珍藏族谱的捐赠款项;
3、以后继续自愿、定期或不定期接纳捐赠款项;
4、存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。
第三条、“基金会”基金主要用途
1、建立并维护日照匡氏家族网站;
2、为家族活动(集会、交流、接待来访等)提供必要的集体费用;
3、家族成员中突发灾难或族人中临时困难的爱心捐助;
4、对在家族活动和在社会活动中,做出突出贡献的族人进行表彰奖励;
5、“基金”累积到了一定数额,创建日照匡氏公馆。
第四条、“基金会”的组织与管理
“基金会”由交纳会费的成员组成。其组织与管理机构设置为:名誉会长多人,会长、副会长、出纳和会计各一人。经匡氏文化研究会考察任命,提请家族会议通过,负责管理“基金会”基金。
第五条、“基金会 ”基金的使用、审查与监督
“基金会”基金使用由“匡氏文化研究会”决定立项支配,数额较大的公开征求全体成员的意见,通过后方可使用,定期公布收支项目,每年度一个财务报告,在家族网站上公布,自觉接受族众的监督。
第六条、“基金会”成员的主要责任、权利和义务
1、有自觉参加和退出“基金会”组织的权利;
2、有对基金使用的建议权和审查、监督权;
3、有关心支持、参加家族网站建设,积极参与管理、浏览、发帖的权利和义务;
4、有权参加家族活动,有获得和提供交流有关家族信息的权利和义务;
5、有定期或不定期缴纳会费的义务;
6、有在家族各项活动中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的责任与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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